离婚诉讼案件或婚姻纠纷案件要些什么材料

实务研究953字数 538阅读模式

离婚诉讼案件或婚姻纠纷案件要些什么材料

佛山离婚律师因为,离婚诉讼案件至少需要根据案件的特点和诉讼的策略来选择下列证据来提交,当然并非下列证据都需要提交,有的案件的证据从诉讼策略的角度,佛山离婚律师因为不提交反而有利于证据持有方。

(1)结婚证或婚姻登记机关的证明;

(2)没有登记结婚的,关于同居时间或举行婚礼时间的证明;

(3)再婚的,原离婚调解书、判决书或有关部门的证明;

(4)被告下落不明的,关于下落不明时间、情况的证明;

(5)一方或双方为现役军人的,提供所在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证明;

(6)一方理智有缺陷、患有性病、精神病的病情诊断等证据;

(7)一方因犯罪被判刑劳改的,关于原判法院、刑期和劳改地点的证明;

(8)婚后感情的事实依据;

(9)一方有过错的相关证据;

(10)子女姓名、性别、年龄、生活状况的证明;

(11)养子女、继子女的有关证明;

(12)请求抚养子女的有利条件或其他条件的证明;

(13)请求给付抚养费数额的依据(双方工资或劳动收入等);

(14)财产名称、数量、价值的证明;

(15)财产性质(婚前、婚后或夫妻约定财产)的证明;

(16)储蓄、国库券、股票等财产的证明或相关线索;

(17)债权债务情况及性质(婚前、婚后、男女一方单独债权债务)的证明;

(18)住房情况(私房建造时间、面积、造价;公房户名、面积、间数、常住人口、分配来源)的证明;

   (19)其他证据。

     佛山离婚律师认为,离婚诉讼案件的当事人有可能收集到上述全部证据材料的可能去是很低的,所以通常情况下需要借助于法院的力量来收集证据,即申请法院依职权调取案件相关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