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离婚律师网)
“白天,我在单位是受同行和病人尊敬的专家,一到下班回家,我就心惊胆战,不知道哪一句话惹翻了我那牲畜般的暴君丈夫,而遭受一场毒打,这样的日子已经二十年了,我夏天都不敢穿短袖衣服……我实在忍受不了了,帮帮我……”这是广州一位知名的医学女教授向妇联的心理专家求助时说的话。还有一个广州的中学生,他打来电话咨询妇联的律师问自己是否能起诉父亲,原因是父亲长期殴打母亲,而母亲既不反抗也不想离婚。
上述两个例子是12338妇女热线开通以来,鲜有的关于家庭暴力的咨询。妇联法律服务中心的律师告诉记者,家庭暴力在更多的情况下是一种隐性的存在,能够勇敢地去社会有关部门寻求帮助或者到心理咨询机构进行咨询的,只占总人数的很小比例,更多的家庭暴力受害者选择了默默忍受。
案例:家丑不外扬 面子大过天
知名的医学女教授,为何能忍受家庭暴力长达20年?她告诉心理医生,自己事业很成功,在社会上、单位或者邻里亲朋中,一向形象很好,因而不能忍受外人知道自己原来生活得这么悲惨和可怜,她宁肯生活在痛苦中也不愿意活在让别人知道的“羞辱”中。
另外一个替母亲挺身而出的孩子家庭则是另一种景象。孩子母亲长期遭受家庭暴力,却不愿意声张,孩子认为母亲已经“习惯”了这种暴力,他感到很害怕:难道母亲成了“受虐狂”?
省妇联的律师表示,根据现行的法律,如果母亲不想离婚,孩子是不能代母亲起诉父亲家庭暴力的。广东省妇联的心理咨询师武文指出,孩子其实是家庭暴力间接的受害者———家庭暴力似乎具有家族的遗传性,一个在儿童期经常目睹父亲暴行或者经常被打的孩子,长大后很有可能会以相同的暴力行为对待自己的下一代,而很难维持自己的婚姻和家庭的幸福。
分析:忍只会让暴力更放肆
武文从心理学角度分析了家庭暴力产生的原因。他说,家庭暴力是“施虐与受虐”的上演———有一个“施虐者”,必然存在一个“受虐者”,没有受虐的“配合”,施虐是无法单方完成的。
他表示,只要受虐者观察一下就会明白,施暴者在最初施暴时,是持一种试探的心态,即他会看看对方怎么反应的。如果在施暴者第一次施暴时,受虐者能坚决地抵制他的行为,结果可能有两种,要么是施暴者的施暴可能性变得越来越小,因为抵制行为把一个“施暴者”渐渐变成一个有一定自控能力并体验到“原来可以不用暴力的方式也能达成和谐关系”的人生新体验,他可能为此而感激被施暴对象。但也可能因为对方的坚决抵制而导致某种关系的破裂,可能受害者不敢坚决抵制对方暴行的恐惧的原因正在于此。如果说接受施暴者的暴行意味着可以保住一个关系免于破裂,保住一个自己内心的所谓“面子的安全感”,那么,暴力在家庭和婚姻里畅通无阻一定成为必然的结果。
他最后给出建议:做自己内心的主人,诚实地对待自己,鼓起勇气站出来,对施暴者大声说“不”!